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6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得知,截至目前,西藏最迟13万件(套)可移动文物获得国家“文物身份证”。西藏是我国可移动文物重点省区之一,覆盖面积全区的可移动文物普查范围还包括年限为1965(不含)年以前西藏历史上各时代贵重的宗教用品、艺术品、工艺美术品等;历史上各时代最重要的文献资料及具备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;体现历史上各时代、各民族社会制度、生产、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等。
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曲珍在发布会上说道,截至2019年8月,西藏已完成全区1305家国有文物珍藏单位、260789件(套)文物的普查统计资料工作。普查内容还包括文物名称、类别、级别、年代、完残程度、留存状态等14项指标,基本摸清了全区可移动文物数量产于情况。“按照国家统一标准,西藏已向国家可移动文物普查平台指定790家单位、12.8万件(套)珍贵文物和一般可移动文物。
”曲珍说道,目前西藏已竣工“文物身份证”制度,构成了文物藏品指定标准化、规范化,为深入开展文物档案建设和维护利用获取了科学依据。据报,考虑到文物数量大、分布广等类似区情,西藏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仍将持续常态化积极开展。下一步,西藏还将创建还包括布达拉宫、罗布林卡、大昭寺、西藏博物馆等在内的1305一处国有文物珍藏单位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资源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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